2010年1月22日星期五

常年期第二周 星期五 1月22日

撒慕尔纪上 24 : 3-21
马尔谷福音 3 : 13-19

我们听过,有些人因为在教会里遇到不愉快的事情或是因为和某些人起了冲突,而离开了教会。

这类事情可能发生在圣职人员身上,也可能发生在教会里其他成员身上。

当发生这种事情时,不但会伤了和气,也会造成怨恨和伤害。

当我们读读经一时,我们可以想象达味的感受。

但是达味不愿杀害撒乌耳,因为他尊敬撒乌耳是天主的受傅者。

达味给我们立了一个好榜样,让我们学习如何尊敬和服从权力,而且不只是对天主,他对人也如此。

撒乌耳虽然犯了恶行,但是不管怎样他都是天主的受傅者。

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撒乌耳内心里还有良善,足以让他承认和肯定达味的慷慨大量。

我们是天主拣选的子民,藉着我们的领洗,我们也成了天主的受傅者。

我们也必须承认我们有时也担当不起天主的召叫,犯了基督徒不应该犯的罪。

但是就有如耶稣派遣了十二门徒去宣讲福音,我们也必须去宣扬天主的真理。

而最佳的宣扬方式就是承认和肯定别人的真、善和美,这样我们就可以在主内一起成长,一起散发出天主的爱和天主的宽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