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日星期二

常年期第三十一周星期三 11月3日


厄弗所 2:12-18 / 圣路加福音 14:25-33

有两个大学教授在谈论自己的学生。

一个教授说,他有约200个学生上他的讲堂课。

另一个教授想了一想,说:“我也有约200个人出席我的讲堂课,不过,我不知道他们当中有几个确实是我的学生。”

我们可能会认为,出席讲堂课的怎么不会是他的学生呢?这又有什么分别呢?

耶稣也在问我们同样的问题:随从和门徒有什么分别?

耶稣所到之处都有大批群众追随,但是祂在乎的不是群众的人数。

祂在乎的是有谁是真正要当祂的门徒的。

要当耶稣的门徒就是要向祂学习,放弃自己的意向,追随祂的旨意,让祂成为自己生命里唯一的主宰。

在读经一里,圣保禄教导我们门徒应该具备的条件。

其中之一,就是凡事都不抱怨,不争论,要保持天主子女应有的天真和真诚。

对圣保禄来说,他甚至乐得为信仰牺牲性命。

是的,要当耶稣的门徒是必须付出代价的。

因为我们必须把耶稣当成我们唯一的、一切的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