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2日星期一

常年期第二十四周星期二 9月13日

 弟茂德 3:1-13 / Luke 7:11-17

我们刚听到的福音是我不会选用在殡葬弥撒中的。

尤其是若已故者是一个年青人或小孩子。

毕竟,应该是黑头人送白头人,而不是白头人送黑头人。

当身为父母的必须为子女办丧事时,那是非常悲惨的。

夺走年轻生命的也许是疾病,也许是一场致命的意外。

无论是什么,感受道的悲哀是极度的。

那么,今天的福音教导了什么呢?

我们人能做很多事情,但是我们无法让死去的人起死回生。

是的,对于死亡,我们是束手无策,但是,天主在纳因显示了祂能对付死亡。

面对死亡的问题,天主使原本绝望的恢复了希望,使原本不能的变成了可能。

发生在纳因的是肉身的死亡。在我们的生活里,死亡也许是婚姻在离婚时的死去,工作在丢失时的死去,或是关系因发生纠纷争议而死去。

不过,天主告诉我们,祂主宰了一切死亡、悲伤和痛苦中。

在这种情况中,天主会探望祂心灵破碎的子民,会使他们在新生命中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