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2日星期日

常年期第二十周 星期一 8月23日


得撒洛泥后书 1:1-5, 11-12 / 圣玛窦福音 23:13-22

社会上的组织团体,无论是宗教性的或非宗教性的,通常都会有以下的几个发展阶段。

一般上,创办时,是由一个梦想或是愿景开始,然后再发展为一个制度化的组织。

不过,在成为一个制度化的组织后就可能会面对一些问题。

因为组织一旦失去了它原有的愿景作为基础,它就会失去推动力。组织的一切活动就会显得官方式,发展也会停滞不前。

如果没有好好检讨,制度化的组织就会失去它原本的精神和存在的意义。

耶稣挑战了祂那个时候制度化的宗教组织。

因为经师和法利塞人使宗教变成制度化后,使宗教失去了它原有的目标和意义。

我们的教会也不断地在面临这个问题。

我们的信仰不只是关系到遵守教规、诫命等等。

以上的这些固然是必要的,但是,我们必须明白教规和诫命也提醒了我们,我们的信仰必须是活的。我们必须用爱心,以实际行动表达出我们的信仰。

因此,重要的不只是我们有没有遵守教规和诫命。

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用爱心表达出教规和诫命。

只有当我们用爱表达我们的信仰,我们的教会才会蓬勃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