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3日星期日

四旬期第一周星期一 3月14日

肋未纪 19 : 1-2, 11-18
圣玛窦福音 25 : 31-46

在希伯来文里,“圣”(holy)的意思是“分开”。

在信仰上,“圣”是使用在属神性的。

它专被使用在表达天主的神性上,以便强调天主和祂的受造物之间的不同。

不过,在读经一里,天主却告诉祂的子民“你们应该是圣的,因为我,上主,你们的天主是圣的。

天主在告诉我们,要效仿祂,因为我们是依祂的肖像而造,而且我们是属于祂的。

因此,要成圣不但是因为虔诚或灵修上的修养,而且在道德上,我们有义务要成圣。

在福音里,耶稣就告诉了我们如何以非常基本和实际的善行履行这个义务。

比如,与别人分享我们的食物,帮助有困难的人,欢迎需要我们收留的人,尊重他人的尊严,关心病患和孤苦的人等等。

天主在耶稣基督内取得肉身就是要让我们知道神圣的意义。
当我们以爱心做出简单和实际的善行时,我们也可以是圣的。

让我们记住,在耶稣内,神圣的变成了人,是为了使我们人也可以成为神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