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

常年期第六周星期五 2月17日

雅各伯书 2:14-24, 26 / 圣马  谷福音 8:34 - 9:1

有时我们会遇到有人来向我们借钱,我们心里会感到矛盾,不知是否该拒绝那个人。

尤其是当他诉说了悲伤感人的遭遇,我们会不忍心打发他走。

但是,我们的人生经验让我们知道,借出去的钱通常是不会回来的,不过,我们也许还会再见到那个要借钱的人。

那么,我们到底该不该把钱借给那个人呢?

圣雅各伯就在读经一里给了我们非常实际且又富有信德修养的劝告。

他说,假设有弟兄或姐妹赤身露体,且缺少日用粮,那么我们的信德必须促使我们提供他们的身体所需。

我们的信德必须体现在我们的行为里,我们的行为必须是为了他人的益处,而不是满足他们的种种要求,“宠坏”他们。

就如耶稣在福音里说的,若我们要做祂的门徒,我们必须弃绝自己,我们也必须帮助他人弃绝自己,转向耶稣求助。

"如同圣伯多禄在宗徒大事录3:6说的“银子和金子,我没有;但把我所有的给你:因纳匝肋人耶稣基督的名字,你行走吧!”

我们应该拥有的是耶稣,因为我们能给别人的就只有耶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