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9日星期日

常年期第二十五周 星期一 9月20日

箴言 3:27-34 / 圣路加福音 8:16-18


如果我们知道有人在注意我们的话,我们的心里一定会觉得很不好受。


我们甚至会觉得毛骨悚然的。


因为安全的原故,公共场所、一些私立的地方、电梯门口、走廊等都安装了闭路电视。


虽然我们知道有人在看着我们,但是我们不知道是谁在看我们。


身为基督徒,我们必须接受一个事实,那就是无论我们喜欢与否,别人都会注视着我们。


因为当别人知道我们是基督徒时,他们会开始注意我们。


他们注意我们是因为他们要知道我们是不是名符其实的基督徒。


耶稣并没有叫我们作好准备,让别人注意。


不过,祂说,我们必须像是使人们看得到的光。


身为光明和真理之子,我们的思想、言行都必须是光明的,真诚的。


读经一,箴言篇给我们的教导听起来似乎太过基本,太过平庸。


不过,这些充满智慧的话也在引导我们好好地作一番反省。


 我们应该反省的问题是:如果没有人在注意我们的话,我们会选择怎么生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