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8日星期一

常年期第十一周星期二 6月19日


列王纪上 21:17-29 / 圣玛窦福音 5:43-48

当我们说某人逍遥法外时,我们通常是指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仍然自由自在。

其实,就算罪人能逍遥法外,但是他最终还是得站在天主的审判台前。

可是,我们在读经一里听到犯了谋杀罪阿哈布王,忏悔后就轻易受到免罚。

不过,我们必须读完整个故事才能其中的道理。后来,阿哈布在打仗时,因箭伤而死,死后有狗来舔他的血。

就如读经一讲述的,他的名声败坏。

也就是说,阿哈布最后不得善终,还遗臭万年。简言之,他是一个悲剧。

同样的,我们身为耶稣的门徒,若没有超出平凡,那么,我们也同样是一出悲剧。

遵循耶稣的教导,爱我们的敌人,为迫害我们的人祈祷,那绝对是不平凡的。

是的,我们蒙召要效仿我们所相信的天主。身为耶稣的门徒,这是我们必须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