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4日星期三

常年期第三十一周 星期三 11月4日 

罗马人书  13 : 8-10路加福音  14 : 25-33

有两个大学教授在讨论他们的学生问题。

一个教授说来上他的课的学生有约200名。

另一个教授想了想,说:“来听我讲课的也有大约200个人,但是我真的不知道他们当中到底有多少个是我的学生。”


我们或许会问,如果有个人来上教授的课,他怎么不会是他的学生?这两者又有什么不同呢?

耶稣也在问我们同样的问题:追随者和门徒有什么不同?

 有很多群众追随耶稣,但是祂感兴趣的不是有多少个人追随祂。

祂比较感兴趣的是有谁是真的想当他的门徒。


要当耶稣的门徒就是要向祂学习,要为祂放弃一切,要以祂为中心,为唯一的主。


耶稣在列出门徒的条件时,用了“恼恨”这个词,意思不是情感上的怨恨而是指需优先考虑的事。

在这个情况里,“恼恨” 的意思是爱得少一点,比较不重要。

耶稣不是要追随祂的人恼恨自己的父母或家人。

就有如读经一清楚地说道,门徒必须要有爱德,必须满全所有诫命。

我们对耶稣的爱必须反应在我们对他人的爱。这个爱是不会伤到别人的。

因为这是个愿意为他人牺牲自己的爱。这是一个真正的门徒的爱。


当门徒要付出的代价就是只能以耶稣为唯一的主,除了耶稣以外,绝对不能有其他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