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8日星期一

四旬期第三周星期二 3月29日

达尼尔 3:25, 34-43 / 圣玛窦福音 18:21-35

有一个祈祷的格式是按照以下四个步骤来祈祷:敬拜、认罪、感恩、祈求。

这个祈祷的格式有趣的地方是,它是以敬拜开始,以祈求结尾。

这和我们一般的祈祷不一样的是,我们祈祷时通常会一开始就祈求天主或作意向祈祷。我们一开始祈祷就会向天主求这个,求那个。

这不只是人的一个倾向。当我们有燃眉之急或面对危险时,我们一定会祈求天主的助佑和保护。

急迫时,我们甚至会求天主马上救我们。

在读经一里,阿匝黎雅的祈祷真的很令人惊讶。他和两个同伴,被投入火窑里,即将被烧死。
但是,他不但没有马上呼求天主帮助,反而先赞美天主的和承认族人的罪恶导致那种的情况。

他继续请求天主悦纳他们忏悔的心和谦虚的精神。

当然,如果我们继续读下去,我们就会知道,天主最终救了那三个年青人,而且他们毫发无损。

阿匝黎雅的祈祷或许不是按照我们之前讲的那四个步骤,但是,他把自己的意向放在最后,先赞美天主。

所以,当我们要宽恕对不起我们的人时,重要的不是问我们是否应该宽恕他们或是我们应该宽恕几次。

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先赞美天主的大爱和仁慈,承认我们犯了罪。

只有那样我们才会明白什么是“求祢宽恕我们的罪过,如同我们宽恕了别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