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9日星期二

常年期第八周星期三 5月30日


伯多禄前书 1:18-25 /圣马尔谷福音 10:32-45

在动作片里,为了使剧情更加精彩,经常会出现人质被挟持的画面。

人质就是一个被挟持的人。通常指的是被一个歹徒挟持,以便强迫另一方,如亲戚、雇主、执法人员或政府作出某些举动,通常歹徒会威胁若没达到他们的要求,就会伤害人质。

歹徒的目的通常是要求以巨款赎金,或要求交换某人或某些人。

当读经一提醒了我们,我们的自由是被什么赎回来时,我们必须明白情况。

是我们自己陷入了罪恶,被魔鬼挟持着,他要我们坠入永恒的毁灭中。

魔鬼不要任何的赎金,他只要我们受苦,而且永远受苦。我们也不能从自己的罪恶中救出自己。

这就是为什么当耶稣来救赎我们时,是祂指定了条件来获得我们的自由和救赎。

祂甘愿我们为救赎我们,在十字架上倾出祂的宝血,使魔鬼再也没有办法挟持我们,把我们当人质。

所以耶稣在福音里说,祂来不是为被服侍而是来服侍人,为以祂的性命当人们的赎价。

藉着耶稣的宝血,我们获得自由,宽恕以及救赎。

让我们不要再陷入罪恶中,不要再被魔鬼挟持,不要受到永恒的毁灭。

让我们效仿我们的救主耶稣,为他人,在爱与服务中,奉献我们的生命,好使他们也或自由,宽恕以及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