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5日星期三

常年期第十九周星期四 8月16日


厄则克尔 12:1-12 / 圣玛窦福音 18:21 - 19:1

当别人把我们当作货物来对待时,那是非常侮辱的。不但侮辱,而且还完全不顾及我们的尊严以及人的尊严。

当我们被当成货物看待时,那意味着别人可以以某个价格买卖我们,而且主人可以对我们为所欲为。

换句话说,那意味着我们不是人,我们只不过是可以被利用的东西,而且当我们不再有利用价值时,我们就会被丢弃。

在耶稣说的比喻里,君王要变卖仆人以及他的家人来偿还他欠的债。

那个仆人被当成货物,不过当他求饶时,君王宽恕了他的债,把他当人看待。

那个仆人应该以同样的态度对待欠他较少钱的同伴,他应该像君王一样照顾同伴的尊严。

常言道:“宽恕是神性。”但是宽恕也是人性。

当我们不宽恕时,我们就越来越不像人,越来越没有人性。

当我们把宽恕当作理所当然时,我们就像读经一里的人们。

他们把天主的怜悯和宽恕当作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他们被俘虏了,被当成东西看待,变成不像人。

就如我们被宽恕,我们也一样要宽恕别人,这样我们才能活得像人,被人当成人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