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9日星期四

常年期第二十一周星期五 8月30日

得撒落尼前书 4:1-8 / 圣玛窦福音 25:1-13

提到“性”,人们就会有各种各样的反应。

一些人也许会对这个词感到很不自在,有些人也许会有不悦的情绪,有些甚至会开始自辩。

当我们看到时,我们就会知道不同人的不同反应。其实,有些人甚至会故意煽风点火,尤其是当他们知道我们会如何反应。他们会知道若他们提到敏感的事情,我们就会有激动的反应。

在读经一中,圣保禄不是故意要对得撒落尼人说冒犯他们或厌恶他们的话。

不过他确实用了“邪淫”来强调那样做是错的,因为那样做是罪恶的,是违背了天主的旨意,以及天主对我们的召叫。

天主创造的人是有性的存在,但是性爱是神圣的,是在婚姻圣事中圆满的。

不过,人们忘记了爱的圣火是天主创造的,他们淫荡的行为使圣火变成了烧毁感情的邪淫。

就如福音比喻中的五个明智的童女,让我们使神圣的灯火在我们的生命中持续燃烧。

若因为没有祈祷而让这灯火给熄灭了,那是非常愚蠢的。因为若天主爱的圣火因为我们的粗心大意而熄灭,那么不洁的欲火和不道德就会吞噬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