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9日星期日

复活期第六周星期一 5月30日


宗徒大事录 16:11-15 / 圣若望福音 15:26-16:4

如果我们有上过法庭或在电视电影中看过法庭的戏,我们就可能知道作证人是什么意思。

作证意味着会被检控官或辩方律师仔细盘问。

要当证人就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知道真相及把真相说出来。

耶稣召叫我们作祂的到证人。

要作祂的证人,也有两个条件:要认识耶稣和祂的教导,及必须要与耶稣有深厚的感情。

我们就是凭着这个知识和与耶稣的关系,以我们的言行为耶稣作证。

我们对着一个可能不认识耶稣的世界,一个以为可以没有天主的世界,为耶稣作证。

在这个充满敌意,不顾人格尊严的世界里,我们为耶稣作证是非常重要及必要的。

如我们在读经一听到的,天主开启了里狄雅的心,使她能接受保禄的教导,我们也必须继续为耶稣作证,这样天主就能开启更多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