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日星期五

四旬期第三周星期六 4月2日

欧瑟亚 5:15 - 6:6 / 圣路加福音 18:9-14

当我们回顾自己的祈祷习惯,我们或许会发现经过一些时间后,自己祈祷的方式有所改变。

开始时,我们可能会常念一些祈祷文,如《天主经》、《万福玛利亚》和《玫瑰经》。

过了一阵,我们可能会觉得想要进入更深的祈祷,然后,我们就开始默想圣言和作其它更深的祈祷。

我们还可能会自发性地向天主祈祷,也会开始编写自己的祈祷文。

无论我们采用的是那一类的祈祷,重要的不是我们在祈祷时说什么或做什么。

重要的是,在祈祷时,我们要有所意识,我们必须意识到我们和谁在一起。

当我们觉悟到我们在祈祷中是与谁同在时,我们就会觉悟到自己到底是谁。

天主是充满无限的爱和怜悯的,在祂的面前,我们只能谦卑地承认,若我们没有天主,我们就会什么都不是,我们必须承认,我们一直都会需要天主的爱和怜悯。

无论我们在祈祷时,用的是什么祈祷文,想的是什么,让我们永远记住福音里的税吏所祈祷的“天主,可怜我这个罪人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