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5日星期二

四旬期第四周星期三 4月6日

依撒意亚 49:8-15 / 圣若望福音 5:17-30

当我们谈到“关系”时,一般上,我们指的是两个人之间的关系。

而两个人之间必须要有一定深度的感情,才能产生关系。

从读经一里,我们可以知道天主要与祂的子民拥有什么样的关系。

这个关系的感情包含了深切的爱,如同母亲对自己怀中的孩子的爱及母亲对子宫里胎儿的爱一般的深切。

这个关系不但是充满爱,而且也非常亲密。

在福音里,耶稣称天主为父。耶稣也对天主有一个亲密的称呼-“阿爸”。

耶稣也要和我们建立那个如同祂和天主之间亲密及充满爱的关系。

宗教信仰指的是对神明的朝拜。

但是,在耶稣内,我们对天主的朝拜是一种既亲密又充满爱的关系。

但是,我们和天主的关系也必须使我们与别人的关系变成亲切和充满爱的关系。

就如天主爱我们一般,我们也必须以同等深度的爱去爱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