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0日星期三

常年期第二十七周星期四 10月11日


迦拉达书 3:1-5 / 圣路加福音 11:5-13

在司法精神病学上,有两大类犯罪评估。一是受审能力,一是犯罪时的精神状态。

司法精神病医生与法庭紧密合作,根据人的精神病或其它问题,评估他是否有能力受审,并给法庭建议判刑。

简单的说,司法精神病医生决定受审的人是疯人,还是坏人。

在读经一的开头几句,圣保禄似乎也在问迦拉达人,他们是疯人还是坏人。

因为他们那么快就背离福音的真理,转向其它教义和习俗,圣保禄甚至得问他们是疯了还是受到迷惑了。

而且,他们是因为相信了福音的真理而领了圣神。但是,他们却因为相信能得到更大的力量而转向其它教义。

的确,福音中简单又深奥的真理是耶稣为了救赎我们的罪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相信这真理能帮助我们活在圣神内。

若我们活在圣神内,那么耶稣在福音里说的就一定会实现“凡求的,就必得到;找的,就必找到;敲的,就必给他开”。

我们只需要坚决地持续相信真理,相信圣神会一路引导我们。

相信其它的,也许就意味着我们不是疯人就是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