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9日星期一

常年期第二十三周星期二 9月10日

哥罗森 2:6-15 / 圣路加福音 6:12-19

我们会把独立和自由放在生活中的第一位。

我们珍惜独立和自由,而且事实上,独立和自由是基本人权。

我们通常都不会把自己的独立和自由交给另一个人,无论他是何等伟大。

当耶稣召叫祂的门徒,从他们中拣选十二位当宗徒时,他们是否明白了祂也在叫他们把独立和自由全交给祂?

因为,那表示他们必须放弃自己的意愿,只能做耶稣命令他们的事。

听起来,这似乎很苛刻,不过这就是“宗徒的意思”,因为宗徒就是一个被派遣去完成派遣者的旨意的人。

这也表示宗徒必须和他的主人合一,必须有主人的思想,并了解主人的意愿。

由此,圣保禄激励哥罗森人:你们既然接受了基督耶稣为主,就该在他内行动生活, 在他内生根修建,坚定于你们所学得的信德,满怀感恩之情。

们不只是蒙召当耶稣的随从,我们也蒙召当祂的门徒。由此,我们也称为基督徒。

要真正明白我们的独立和自由,我们就必须深深地与耶稣结合,这样在把自己交托给祂,在遵从祂的旨意时,我们就能在生命中找到真正的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