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3日星期六

四旬期第三周 星期六 3月13日

欧瑟亚 5:15 - 6:6
圣路加福音 18 : 9-14

在办和好圣事之前,我们可以先用十诫省察自己。

触犯十诫的任何一条都是重罪。

因此没参加主日弥撒、对父母不敬、偷盗、奸淫等明目张胆的行为都是重罪。

不过,其实暗地里犯的罪也可能会有同样的破坏性。

我们会避开这些明显的重罪,但是,我们可能会忽略了一些比较不明显的罪。

在今天的福音里,法利塞人感到骄傲,因为他自认没有犯下重罪,而他的确也行了好事。

但是,在天主面前,他是义人吗?

所谓“骄兵必败”。

他的问题是在灵修上太过骄傲了。他说另一个人是罪人却没有承认自己也是罪人。

他贬低别人以抬高自己。

他这么做是很阴险的。所以,我们有必要警惕自己。

如果我们觉得自己是圣贤的,我们是不是自以为是义人呢?

我们可以为天主作奉献、作牺牲、行善事。

但是,天主要的不是我们的牺牲。祂要的是我们对祂的爱和我们对周遭的人的爱。

而如果我们犯错了,我们就应该虔诚地转向天主说:“天主,可怜我这个罪人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