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4日星期三

常年期第二十八周 星期三 10月14日

罗马人书 2 : 1-11
路加福音 11 : 42-46
一个常有的上和下的关系是有领导和随从、上司和下属、老师和学生等等。
这类关系可以出现在组织里、工作场所里、课室里甚至教堂里。

不论站在台上的是上司、经理、老师或是神父,他都会以不同的方式对待下属。

不管原因是什么,有的会得宠,有的会不被在乎,有的甚至会被视为不存在。

如果我们从人与人之间的默契来看的话,这重不公平的对待是可以被理解的。

所以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的“一视同仁”只是到某一个程度而已。
我们都会用不同标准看待不同的人。

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尤其是当受宠的人做错事后可以“逃之夭夭”而其他人却必须面对严厉的惩罚。

读经一里的最后一句话说“天主决不顾情面”。意思是天主是公平的,祂爱每一个人,不管他们是否聪明、是否好看、是否有影响力。

这不表示,我们不能有关系很好的好朋友或是谈得来的亲密朋友。

这意思是,即使是对那些我们不怎么谈得来,甚至可能讨厌的人,我们也必须公平地对待他们,不能把难以忍受的负担附加在他们身上。

尤其是,当我们是他们的上司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