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6日星期一

常年期第三十周 星期一 10月26日

罗马人书  8 : 12-17
路加福音  13 : 10-17


慷慨和怜悯他人是崇高的行为。

但是,这也是要求自我牺牲的行为。

这样的行为也附带一些风险,因为这样的行为不一定会被人感激而且还可能会被误解。

当耶稣治好18年不能直立的伛偻妇女时,祂就表现了天主的怜悯和天主慷慨的大爱。


妇女非常感激耶稣,她光荣了天主,人们也因为耶稣显的奇迹欢心喜悦。

但是,敌对耶稣的人却批评他犯了法律,犯了所谓的法律。

但是,耶稣没有因为他们的批评而停止对怜悯人们、爱人们。

也许我们自己也经历过别人批评我们和对我们忘恩负义的事情。而这些经历可能挫败了我们,让我们不再挺立。


但是 ,读经一也提醒我们,我们所领受的圣神不是奴役我们,让我们生活在恐惧中的神。

我们所领受的圣神是让我们成为天主的子女的神,让我们无论受到什么批评甚至是敌意时都能为天主的爱作证的神。

当我们这么做时,我们分享了基督的痛苦。在分享基督的痛苦中,我们也在分享祂的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