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日星期二

常年期第十八周星期三 8月3日

户籍纪 13:1-2, 25 - 14:1, 26-29, 34-35 / 圣玛窦福音 15:21-28

任何一个普通的二十岁青年都会有机会拥有美好的前途。

那个年龄,是充满了理想、希望和青春活力的时候,拥有的是无穷的可能。

但是,若一个二十岁的青年被告知他将在沙漠荒野中流浪一生,最终倒毙在沙漠旷野中,那么他会有什么感受?

在读经一里,我们听到以色列人因为对天主没有信心,弃绝天主,甚至抱怨天主,因此那些二十岁以上的会死在沙漠里,不会进入天主誓许的地方。

对那个年代的最后一个人来说,从远方望见天主誓许的地方,却又清楚自己将无法踏入,那会是一件多么难过的事。

这是他们对天主叛逆,不相信天主而必须付出的一个很大的代价。

但是,我们却在福音里听到了一个激励人心的故事。客纳罕妇人是个外邦人,她来到耶稣的面前哀求耶稣显示神迹,她原本是没有资格求耶稣的。

但是,她的坚持以及她对耶稣的信赖终于使她如愿以偿。

我们是天主拣选的子民。天主的誓许是给我们的。

让我们全心相信天主以及祂的誓许。

只有那样,我们的将来才会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