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4日星期日

常年期第三十一周星期一 11月5日


斐理伯 2:1-4 / 圣路加福音 14:12-14

推动人的一个方法就是奖励他们。

集团组织会采用这样的策略,公司会采用,社会会采用,甚至家庭也会采用。

为什么会要采用奖励的方法呢?那是因为很多时候,在还没开始做任何事情之前,我们会问:我能得到什么好处?我能有什么回报?

在我们的心里,我们已经在想有什么奖励,什么赏报。这些回报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这些都指出了我们是多么重视自我,多么自私,还有我们是多么骄傲,拥有的是什么欲望。

读经一和福音讲的就是这点。

圣保禄呼吁斐理伯人,若他们在基督内的生活是重要的,那么他们就必须同心合意,不应该有竞争,也不应该自负。

而且,他们不能寻求私利,每个人都必须顾及别人的利益。

在福音里,耶稣教导了完全付出不寻求回报的精神。

重点是,我们所做的一切必须是为天主,必须是在天主前。毕竟,我们所能做的一切以及我们所能付出的一切都是天主恩赐给我们的。

所以,若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天主的光荣,那么我们就不会要求回报。而且当我们为别人付出时,我们就会真正地感受到喜乐,因为我们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了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