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4日星期五

常年期第十周星期六 6月15日

格林多人后书 5:14-21 / 圣玛窦福音 5:33-37

当我们和别人约好时间见面时,我们就应该守时。

不过,我们通常是会早到、准时还是迟到呢?

若我们约会或开会时经常迟到,那么,我们就应该反省一下,我们是否会遵守自己说过的话。

若我们答应了在某个时间出席会议或和朋友约会,而我们却应该经常迟到而,那么我们是否会遵守诺言和誓约呢?

若我们在小事上都不能遵守自己的话,那么在大事上又怎么守信呢?

这就是耶稣在今天的福音中强调的- 无论是对天主或对人许下承诺时,我们都应该认真地遵守。

这不但反映了我们的个性,这也标示了基督的爱完全支配了我们,以致我们不再为自己而生活,而是为为了我们而死而复活的祂生活。

所以遵守诺言也是灵修的一方面 - 这显示了我们是在基督内的新受造物。旧的已经成为过去,这一切都是出于天主。

是的,天主坚决要在耶稣基督内救赎我们,让我们坚决地对祂忠实。